2016年度甘肃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修读过5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出具证明);
3.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www.lindalemus.com。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四)有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人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在校委派或定向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七)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查证为不属实者,立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甘肃中医药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为3-5年。
三、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各学科2016年预设的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规模为准。
四、报名
1.博士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2月1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提交报名信息,其他方式报名无效。
2.考生网报成功后,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下列材料:
(1)《甘肃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原件,空白表从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原件,空白表从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www.lindalemus.com;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6)政治审查表(原件,空白表从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副高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2)修读过5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成绩单或出具证明复印件;
(3)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