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未交纳报名费或不将报考材料送(寄)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应届生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单位意见”栏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其他人员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考生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www.lindalemus.com。
五、缴费及材料寄送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将报名考试费25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考试费为350元)及要求寄送材料以邮局汇款(材料只接受EMS方式)方式于2015年12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 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730000,请勿寄予任何个人),汇款单留言处必须注明“博士报名费”及报考者姓名;或于2015年12月23-25日直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办公楼322室)。
材料不齐或材料审核不合格不准考者报考费一律不退。
六、考试科目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且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进入复试。
我校博士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七、考试日期
博士生入学考试于2015年3月12-13日举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初试后择优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试地点
甘肃中医药大学本部(兰州)校区(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具体考场位置见准考证。
九、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口语(含听力)和业务能力考核等。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2门本专业(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不得与专业课相同)。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录取
我校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以及接收导师的科研需求与配套投入能力,确定拟录取名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2)政审不合格;(3)体检不合格;(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www.lindalemus.com。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邮编:730000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765337; 传真:0931-8765337
电子邮箱:whp@gszy.edu.cn
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