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一律在复试时进行,凡不符合本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一)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二)新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三)新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书
(四)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
(五)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 (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其中须注明是否在2016年毕业,新疆医科大学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六)交1吋正面免冠照片1张(蓝色背景),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报名号。
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面试中考核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
以上所需材料2—3项表格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所提交的材料按以上顺序排序,并列出目录,左上角装订,在复试时交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www.lindalemus.com。
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笔试科目:①公共外语(含听力);②业务课(详见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时间:初试时间在2015年3月初(以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为准)。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考试地点为准。
(二)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考生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采取笔试、口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报考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下旬,具体时间在初试后,登陆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看。
(三)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考试时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必修课。招生专业的加试科目如下: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1、政治理论 2、统计学 3、流行病学
药理学: 1、政治理论 2、生理学 3、生物化学
临床医学:1、政治理论 2、免疫学 3、诊断学
八、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和考生本人提供的报考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九、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我校201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
十、体检
复试时由新疆医科大学统一组织在卫生科进行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十一、报考费用
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www.lindalemus.com。
十二、奖学金和助学金
学校为研究生设奖学金、助学金,具体的奖励办法请登录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十三、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学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招生咨询
(一)欢迎考生及时浏览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查看招生相关信息、学院专业介绍、招生咨询问题等。
(二)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三)咨询电话:(0991)4365220
十五、如在201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附件:
附件1:2016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导师推荐书
研究生学院
2015-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