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考试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博士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校2016年博士生招生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3日至12月31日进入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zs.nbu.edu.cn/bsbmxt/进行报名。
2.报名费
报名考试费120元。所有报名考生请直接将报名考试费存入以下银行账户,开户行:工行宁波江北支行,户名:宁波大学,账号:3901130009000002464。并在银行单上注明“报考人姓名和博士报考费”字样。直接提交材料和邮寄材料都需提供报考费回执联。注:不接受现金或邮政汇款。
二、确认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考费回执联;
2.填写完整的《宁波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打印表);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密封);
4.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无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应届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5.所有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没有本科毕业证书的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6.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博士网上报名系统上所填的各项信息必须规范、正确、完整,填写要求见《关于宁波大学2016年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的填写要求及填写说明》,如因考生填写信息有误等原因造成的问题,学校概不负责。
所有材料于12月31日前交到或用邮政特快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封面请注明“2016年博士报名材料”,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报名信息作废。未参加网报者不得参加考试。
邮寄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黄陈月莉楼304室)
邮编:315211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7609136。
三、复试提交材料
考生复试时必须同时向报考专业所在的招生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
3.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一份;
4.还可以提供:学习(工作)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准考证发放
研究生院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在博士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网上通知(http://graduate.nbu.edu.cn)。
五、考试
1. 初试时间:2016年4月中下旬。复试时间:初试分数线公布后,具体时间届时请关注网上通知(http://graduate.nbu.edu.cn)。
2.初复试地点:宁波大学本部(宁波市风华路818号)。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以网上通知为准(http://graduate.nbu.edu.cn)。
3.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政治理论)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除笔试外,还将进行其他方式的考核。所有考试科目均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评阅。考生可在博士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初试分数。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考生可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由研究生院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4.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5.报考条件、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等详见2016年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80/6719.htm),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六、体检
复试期间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http://www.moe.edu.cn查询)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体检工作原则上于复试阶段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七、录取
1.录取结果将在2016年6月中旬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2.录取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上的时间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请假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6年7月上旬。具体请关注研究生院网上相关通知。
八、其他
1.考生需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请随时关注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nbu.edu.cn),所有招生信息以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