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2016年广州中医药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含博士生和硕士生),招生的类别包括: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导师既可招收博士研究生,也可招收硕士研究生,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考试科目与同一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一致;硕士研究生导师只可招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招生不得超过三人。我校有各科目考试大纲备索。
一、学制与类别
全日制、非全日制(兼读制)博士/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我校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以"105"开头的为专业学位,其余为学术学位。经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同意,考生可报读该导师的学术学位专业;兼读制研究生只能报读学术学位专业。
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完成以下四个条件才能准予毕业:
1.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
2.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
3.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各专业研究生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必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临床类各专业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考生,要求具备医学专业学习或工作经历(报考时提供医学类学历证书或医学工作经历证明)。
其中:
1.报考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1057开头),要求考生大学本科毕业于内地中医相关学科专业,获医学学士学位,符合报考内地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条件(具体参见"医师报名规定")。
(2)报考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要求考生大学本科毕业于内地护理学相关学科专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3)报考其它学科硕士专业学位的,要求考生大学本科毕业于内地相关学科。
2.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报考前须取得内地《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资格证书》。
(2)已获得医学硕士学位(学术型或专业学位),且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医学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最迟须在录取当年的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且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报考办法
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0日——12月19日,每天9:00-18:00(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各报考点通知为准)。
(二)报名点:
1.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2.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0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以上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安排工作,有关报名事项、初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请与考点联系。
广州中医药大学获准为广东省报考点的唯一指定考场。
(三)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务必填报所选导师姓名,报考专业学位的请务必在"备用信息"栏目中注明,硕士研究生导师明细请查阅我校官网招生简章中的详细专业目录:http://yjsy.bm.gzucm.edu.cn/17。例如: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要在"备用信息"中写上"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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