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2016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公告
为进一步创新招生选拔机制,拓宽招生选拔渠道,吸引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质量,2016年我校试点开展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制的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6年9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四)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2、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
3、WSK(PETS 5)考试合格;
4、IELTS≥6.0;
5、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6、CET-6通过(或≥426分);
7、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五)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六)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临床医学专业只接受医学专业毕业的硕士学位获得者(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医学.全.在.线
www.lindalemus.com。
(七)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八)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九)我校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其他要求。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导师明细表(请考生严格按照招生导师所在专业报考)
三、报考流程
11月13~20日进行网报
11月20日前寄送报考材料到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1月23日分委员会初审报考材料,确定并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11月30日前分委员会进行综合考核、上报拟录取名单
四、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到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报考登记表》一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
(四)本科(如有)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五)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六)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七)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如有)
(八)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如有)
(九)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
五、工作流程
请详见《南方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
六、说明
(一)通过“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类型均为非定向,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二)南方医科大学2016年全日制博士招生分三种形式,硕博连读、 “申请-审核”制及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申请-审核”制的考生无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资格考核未通过或综合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参加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
(三)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三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四)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暂不提交,在综合考核时携带备查,请勿邮寄,遗失责任自负。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招生科
咨询电话:020—61648482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广州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科(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
邮政编码:5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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