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学管理工作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工作,按照《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六、学位授予
对通过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的申请人,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和办法
按学校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当年的学费标准交纳费用。学费可在课程学习前和学位论文开题前分两次交纳。有关详情请咨询培养单位。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到我校学习!
联系单位: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313室
(中心校区地址:山大南路27号,乘K55、48、70路等公交车可达)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培养单位:医学院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教学8楼一层在职办
联系电话:0531-88382358
联系人:王老师 宋老师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培养单位:口腔医学院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口腔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8382971
联系人:曹老师
(趵突泉校区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乘18/K50路等公交车可达)
2016年申请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考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 |
考试大纲 |
考试大纲版本 |
英语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
第六版 |
学科综合 |
2016年3月将定考试大纲,请关注学位网或本网站。 |
以临床专业知识及其实际运用为重点 |
通过复审阶段合格的申请人,可于3月10日——3月31日登录全国同力平台,报名全国统考,过期将无法报名,并在报名获审核通过后,于4月8日前在该网上缴纳考试费,届时将有详细通知。
附件1:山东大学2016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目录
附件2:《山东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
附件3:学历、学位证明获取方式
附件4: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5:收费标准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
201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