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为确保我校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现将我校硕士生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2016年3月24日8:30-14:30(中午休息)。
考生先到净月校区办公楼105室缴费后,到研究生院(四象城)办理复试手续,领取复试通知。
2、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提供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认证报告)办理报到手续,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定向及非定向类别。同时交“政审表”、本科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教务处公章,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A4纸),并按上述顺序排放,第一页右上角书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左上角装订。报到时要核准复试笔试科目。
二、复试的基本原则
1、复试由笔试及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及外语听力测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创新意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与能力。
2、所有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符合所报学科、专业国家规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以及接到我校复试通知书的申请调剂考生可参加本次复试。
(一志愿见复试名单,申请调剂考生以接到复试通知专业为准。)
三、复试时间安排
1、外语口语水平测试:3月24日下午17:00-20:00
测试分组进行,地点为净月校区教室(具体分组及测试地点见张贴海报),测试开始前考生要向测试老师主动出示准考证。
2、学科组综合面试:
3月25日8:30-16:30,具体时间及测试地点见张贴海报。
3、笔试时间和地点:
3月26日上午8:30-10:30,进行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
同等学力考生笔试加试见复试准考证
考试地点:净月校区教室(具体考场分布见张贴海报)。考生须携带初试及复试准考证、身份证。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考生可在3月27日早7:30——10:00,空腹,持本人身份证进行体格检查。建议体检地点:学校附属医院二部体检中心。咨询电话:81953704。
地址:经开区深圳街与海口路交汇(北方市场东侧)乘车路线:227路、281路、80路、190路、271路、130路、20路到深圳街站或北方市场站下车前行100米。(体检前一天请尽量保持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怀孕的女性建议不做胸透,女性经期不宜做尿液检查,检前需告知医护人员)。
五、其它事项
1、考生报到时提供政治思想审查表。应届生须经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非应届、非在职人员由档案所在单位或由本人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党组织提供政审材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规定者不予录取。
4、复试合格后被确定为拟录取的校外调剂考生还需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拟录取确认,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考生录取名单为准。
5、被确定为拟录取的非本校应届毕业,到研究生院领取调档函,并按规定时间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以备审查。定向、委培生需到研招办领取并签订定向、委培协议书。
6、研招办咨询电话:86172399,86172413。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