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必备证件
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处以及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一份(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网站:http://www.chsi.com.cn/xlrz/)
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必须完成全部四学年的在校注册)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do)
3、政审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附件中下载)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带退役士兵证。
六、复试内容
复试总成绩100分。
非临床医学专业复试内容要求:
1、笔试:专业课考试,按报考学科专业命题。(学术型占整个复试成绩的40%,专业型占30%)
2、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术型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专业型占50%)
3、面试: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 学术型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专业型占20%)
临床医学专业复试内容要求:
1、笔试:要求医院按至少不低于二级学科层面组织专业课考试,按报考学科专业命题。(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5%)
2、临床技能的考核:要求医院按至少不低于二级学科层面组织临床技能测试。(占整个复试成绩的40%)
3、面试:要求医院按至少不低于二级学科层面组织面试小组,主要针对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占整个复试成绩的25%)
七、拟录取
1.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各学院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确认拟录取告知书)。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50)%+复试成绩×(5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为3。
5.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各学院须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报研招办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期为10天。
7.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8.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指导;校督查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出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3、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复试结束后的一周内,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5、2016年硕士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304;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系、所、医院)的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公布,可实行差额复试。
2.破格考生严格按国家政策执行,主要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及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专业必须是报考第一志愿单位与第一志愿专业,各学院必须加大破格考生复试力度,并且附本人科研及工作业绩报告(科研创新方面的证明材料,如国家、省部级奖,获得专利,发表核心期刊文章等)。
3.由于教育部新出台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文件,2015年起非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考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105100),故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必须转至其他专业复试,如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200)及其他医学相关专业。
南华大学
201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