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1.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进一步优化复试,提高选拔能力。
3.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注重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
5.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的作用,明确学术权力和责任。
6.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公信力。
7.复试合格方能录取。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招生学院成立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学术型各专业:依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附件1)。
2.中医学专业学位各相关专业:在参考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上,由我校自主划定中医学专业学位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320分,英语/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45分,业务课1不低于180分。
3.其他专业学位(中药学、护理):依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复试比例及名单确定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各二级学科、专业的考试成绩以及生源情况,原则上按实际招生计划的120%~150%左右确定第一批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在我校研招办网站公布。
五、复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一)基本素质审核
基本素质审核包括报考材料审核、基本素质审核。
材料审查包括:
(1)准考证原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5)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表原件(附件2)、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审查表原件(附件3);
(6)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复试通知书原件(考生服务系统中下载)。
考生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于规定时间(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基本素质审核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
(2)身心健康情况;
(3)根据报考类型填写实习、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获奖情况、学术成就等方面情况;
(4)职业规划等方面情况。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审核、专业课笔试、面试及能力考核(含英语水平能力测试)。成人应届、同等学力及中医学跨门类考生还需加试。
1.专业课笔试依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网站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进行,由各招生学院组织,考试时间为2小时,权重不低于40%,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
2.综合面试及能力测试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职业倾向、判断及反应能力、表达能力及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侧重学术基础、知识结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考察,专业学位类型研究生侧重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职业素质及实践技能的考核。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每位考生综合面试及能力测试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3.同等学力及跨学科门类报考中医学各学科的考生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科目1:《正常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三选一),占50分;科目2:《内经》(中医医史文献学专业、中医文化学专业考生可选择《文史综合》),占5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关于调剂工作
(一)调剂专业(注:括号内未备注为专业学位的均为学术型)
院内调剂:
Ø 东方医院:针灸推拿学(专业学位)
Ø 北京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学位)
Ø 广安门医院:中医五官科学(专业学位)
校内调剂:
Ø 基础医学院:中医诊断学、中医体质学、中医临床药学、中医文化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循证医学、中西医结合药理学、
Ø 东直门医院:中西医结合临床
Ø 第三附属医院:中医内科学
Ø 中日友好医院:针灸推拿学、中医外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Ø 北京中医医院: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Ø 西苑医院:中药药理学、中医妇科学(专业学位)、中医儿科学(专业学位)、中医外科学(专业学位)
Ø 中药学院: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中药资源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理学、民族药学、中药学(专业学位)
Ø 人文学院:医药卫生法学
Ø 护理学院:中西医结合护理学
校外调剂:
Ø 基础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循证医学、中西医结合药理学
Ø 中药学院: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Ø 管理学院: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Ø 护理学院:中西医结合护理学、护理(专业学位)
(二)调剂原则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中医学各专业不得跨门类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中医专业学位各调剂专业要求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20分,英语/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45分,业务课1不低于180分。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符合以上条件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