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复试形式:
(1)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由各招生院所组织实施。笔试部分为闭卷考试,要求所有复试笔试科目按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复试科目执行,由招生院所按学科、专业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属于机密材料,各招生院所在命题后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面试由各招生院所组织,复试专家组实施。明确专家组和导师的主体地位和学术责任,同时提高其学术评价能力和学术责任。应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试时间应适当,一般每生不少于15分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专业及综合情况面试由复试小组现场进行提问、测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规定,复试过程要求有视频记录及文字记录,面试必须现场打分。
综合素质考核由复试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心理健康测评由各招生院所根据本单位实际联系相关机构自行组织。上述测试结果均按权重打分计入面试总分。
日语考生听说能力测试由外语教研室另行组织考核。
各招生院所可根据本实施方案进一步改进复试方式方法,鼓励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多元的、科学的复试评价考核体系,强化现代教育测量理论和手段在复试中的应用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发挥复试对考生专业能力和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质量,使复试工作与初试改革有机结合,整体推进。
(四)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拟定于4月5日—4月9日进行。
4月5日全天: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心理健康测评;
4月6日上午:专业课笔试;下午:专业课评卷、心理健康测评;
4月7日上午:体检;下午:面试;
4月8日全天:再调剂生面试;
4月9日上午:再调剂生面试(根据需要)。
四、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时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校内或校外调剂生的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均按以下公式计算,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面试成绩×60%)×50%,亦即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占50%,复试笔试成绩占20%,复试面试成绩占30%。
综合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由各招生院所认真计算并复核,及时向考生公布,并将《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报研招办。
2. 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招生院所招生指标向“四重”人才(即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大平台、重点科研项目)倾斜。院所按学校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类别(学术型、专业学位)拟定初录名单及递补录取人员名单(两份名单均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打印名单审核无误后由院所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研招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形成拟录取名单,统一在校园网站公示。对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递补录取:①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学院或研招办通知考生并经过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②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报考“1+4”创新班的考生中,推免生与初试成绩达标的统考生由各学科专家组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名单。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报考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录取为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
3. 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在4月30日前邮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4. 体检
体检由学校卫防科(医务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文件要求。
5. 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6. 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和政审表,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规定时间前邮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思政办。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调剂复试录取
我校部分专业(临床医学、中医药信息学、科学技术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护理专业学位等)上线合格生源数不足,需从本校或外校相关专业调剂部分合格生源进行调剂复试(差额复试)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可优先进行校内调剂,调剂复试均需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进行操作,具体调剂复试办法见后(附件4)。
六、其他
1. 各招生院所的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做到三公开,即复试要求和复试办法公开、复试成绩公开、初录取名单公开。各招生院所最迟于3月31日前将各专业复试计划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将复试计划电子版发送至研招办邮箱,由研招办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 各招生院所应于复试结束,审核无误后尽快向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
3. 复试过程中,要严格组织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复试录取原则。根据相关要求,要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巡查。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若有违纪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4.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接受各级纪检部门监督,健全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确保公平公正。
(1)我校有关硕士复试录取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研究生招生巡视小组到复试现场巡查监督。
(3)研招办咨询申诉电话:020-36585497,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39358488。
5.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研招办负责通知各招生院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