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复试内容与要求
第十四条 复试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考生专业水平内容应侧重考查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科研素质和分析、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对临床专业学位考生必须加大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力度。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份完整的中医病历。综合素质和能力应侧重对考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对发lun功的认识)、对考生心理健康状况亦要有所了解。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五条 面试的内容包括:面试提问、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实践技能测试。医学各专业的实践技能测试,应安排考生到病房处理病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完整病历一份提交复试小组;中西医结合基础、药学各专业,应安排到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考核其实验技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验报告,提交复试小组。
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提问要有统一的基本提纲,提高可比性。内容应以一级学科基础性的知识为主,并给考生有创造性回答问题的空间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实践能力考核等项目应事先作好准备。
第十六条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听力以测试考生理解外语语言表达的内容,口语以测试考生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可通过用外语提问、回答、日常对话等完成。
外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0分钟。
第十七条 成绩评定 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为100分,面试为100分(学术型面试提问占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临床实践技能占30分;专业型面试提问占3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临床实践技能占50分,)。复试小组成员当场评分后签署姓名,并对考生的面试提问、实践技能和外语听力测试作出综合评价,填入复试记录表中。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复试总成绩为200分。
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
第十九条 录取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 10 分,需在复试报到时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申请并附相关资料,经核实无误后可享受国家相应的加分政策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项目服务期满、 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复试笔试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任何一门成绩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及跨门类报考中医学各专业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若加试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6)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与办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不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第二十条 对成人应届本科考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复试考查,其中笔试的加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第二十一条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含本校推荐免试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可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
第二十三条 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各学院实施细则、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中公布。
网址:http://yjs.cdutcm.edu.cn/html/class_list/4/index.aspx。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28-87786551,传真为:028-87786551。
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附件:2016年复试面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