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严格复试,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应由学院负责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方式,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内容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具体要求详见《宜春学院2016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5、相关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并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作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6、相关学院应在复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交监察组,再由监察组和研究生工作处统计总成绩。
(六)体检工作
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调剂工作
我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教育部2016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学校会及时联系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凡未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报名的调剂一律无效。
三、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坚持按总成绩综合排序的原则。
3、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4、坚持考试成绩与创新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录取程序
1、学校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排名靠前的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录取资格依次顺延至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拟录取名单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上传拟录取名单至研究生录取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10日。
2、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通知考生确认拟录取信息,发函请求相关单位要提供考生初试试卷、人事档案及政审意见等相关材料。
3、录取通知书发放。研究生工作处在规定时间内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上报省考试院,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录取通知书,并通知考生将学籍档案邮寄至我校。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4、未参加复试者、复试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学校规定分数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5、对于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及调剂工作。
6、复试录取过程中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者,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已拟录取或已被录取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7、调剂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确认待录取资格,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并将空缺待录取资格顺延至同批符合录取条件的下一排位调剂考生,如同批复试调剂考生中无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将再次组织复试。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相关学院的复试领导小组要对本院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2、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成立由校纪委、监察部门为主要成员的监察工作组,对我校2016年复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研究生处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监察工作组,由监察工作组对涉及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学院专业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考生申诉电话:
纪委、监察室:0795-3201925 彭泽州老师
研究生工作处:0795-3201239 彭农乐老师
考生申诉邮箱:
纪委、监察室:ycxyweb@163.com
研究生工作处:ycxyyjsc@163.com
五、其他
1、学校将视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再次复试工作,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2、本办法解释权归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