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注册简章
根据学校《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的规定,2016年我校开展预申请资格注册工作。
一、接收申请学科专业及指导教师:
2016年接收申请的学科专业及所属学院信息见附件。注册目录不再另行制作,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参照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接收人数为0-2名。
二、注册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2016年4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
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并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3.拟注册人员需与学院及指导教师联系确认同意后方可申请注册;
4.申请注册人员须关注申请学位条件(详见第五条)。
三、注册程序:
1.网上注册
时间:2016年5月18日—5月25日
1、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的博士同等学力预申请资格注册系统注册。
2、按网上注册系统说明,填写“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信息确认表”,并打印签字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3、下载“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审核表(2016)”,并填写。
2.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时间:2016年6月1日—6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按照各学院安排)
备齐以下材料,到申请学科所属学院注册:
(1)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审核表;
(2)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信息确认表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4)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境外学位证书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工作证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7)科研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3.综合考核:2016年6月8日—6月15日
学院聘请至少3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综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书面审核评价,如有需要学院可进一步进行考核(包括笔试、面试或其他必要的形式),考核方式和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4.确定拟注册名单:
学院根据政治思想、业务表现及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注册名单,与拟注册申请人签署协议,于6月20日前将拟注册名单及协议书报研究生院审批。
5.缴纳培养费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协议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费的缴纳,本次申请生效。逾期未缴纳培养费用者,研究生院视作放弃本次申请注册。
四、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
申请注册生效后,根据学院要求,参照学校相关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选修研究生课程,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申请人自正式批准注册为我校同等学力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起,一般应在六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并申请学位,逾期则取消申请学位资格,导师指导学位论文工作自动终止。
五、学位申请:
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时,可向我校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1)获得硕士学位五年以上;
(2)完成有关学科的全部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3)具备我校申请博士学位社会评价的基本条件;
(4)具有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5)已经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其论文已通过由相关学科组织的预答辩、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等。
六、研究生院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老师 |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
邮政编码:710049 |
电话:(029)82665565 |
传真:(029)82664655 |
电子邮箱: yzb@mail.xjtu.edu.cn |
网址:http://yz.xjtu.edu.cn/ |
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无毕业(学历)证书。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职人员学习期间,学校均不提供住宿。
3、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博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4、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如被学校核查出申请材料舞弊作伪或论文抄袭剽窃,学校将根据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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