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石河子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研发[2016]7号)文件要求及石河子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要求及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公布。
一、录取工作方案
(一)初试及复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英语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包括初试考试3门科目的成绩,满分300分(硕博连读考生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由考生的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构成,满分100分。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复试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按一定比例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二)录取规则
1.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分别确定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
2.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成绩、政治理论及加试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录取前将进行报考博士研究生资格复查,资格不符或不能按期提交材料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示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二、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要求:
根据初试成绩实际情况,按照学科门类不同,分别划线(硕博连读考生只划定英语单科线)。
1.工学 英语不低于40分(含硕博连读考生),业务课一(数学科目不低于50分,非数学科目不低于60),业务课二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75分。
2.农学 英语不低于40分(含硕博连读考生),业务课一不低于60分,业务课二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
3.管理学 英语不低于46分(含硕博连读考生),业务课一不低于60分,业务课二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85分。
三、各学院招生指标(普通招考考生指标及硕博连读考生指标由各学院具体分配)
序号 |
学院名称 |
申请审核 指标分配数 |
入学考试 指标分配数(含硕博连读考生) |
1 |
政法学院 |
|
2 |
2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6 |
3 |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
|
1 |
4 |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
|
3 |
5 |
食品学院 |
|
2 |
6 |
农学院 |
1 |
20 |
7 |
动物科技学院 |
1 |
12 |
8 |
医学院 |
|
2 |
9 |
药学院 |
1 |
0 |
1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16 |
11 |
化学化工学院 |
2 |
3 |
合计 |
6 |
67 |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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