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关于修订2017年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17年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开始修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对象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分开修订,分别成册。
二、修订原则
1. 以《2016年宁波大学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基础,在保持体例基本不变的条件下,着重对简章的专业目录、学位点介绍二个部分作必要的修订。
2. 招生专业目录中,原已招生各专业的学制和研究方向原则上应与最新版的培养方案统一,研究方向的数量和学制原则上不再变动。如确需变动,须同时报送修订后的培养方案。
3.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初试科目一般按一级学科设置,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初试科目可按二级学科设置;原已招生专业的各考试科目一般不作变化,要求每一单元专业课考试科目不超过三门。
4. 基于历年我校工程硕士各领域都须通过调剂生源完成招生计划,建议工程硕士(0852)的第二单元科目设为“英语二”,第三单元科目设为“数学二”,以利于复试调剂生源选择及综合成绩计算的公平性。具体方案由相关学院结合实际培养要求和生源情况确定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5. 学位点介绍中应介绍学位点负责人、主要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情况及各研究方向的主要研究内容。
6. 各专业招生人数(预计人数)原则上按2016年的实际录取数安排。
7. 各学科须提供与考试科目相对应的2017年考试大纲、初复试的参考书目,由学校统一汇编,供考生参考。
8. 在不违背国家招生政策前提下,个别专业如对考生报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中注明,如“专业要求”等。
三、修订要求
1. 对于跨学院自主设置的目录内、外二级学科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学位点介绍、参考书目等内容,须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审核后一并报送。
2.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业务课考试科目分别设置。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环节设“临床医学综合能力”(分中、西医两类)科目,着重考查临床医学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满分300分。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原统考科目为西医综合)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着重考查医学专业素养和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考试科目及分值保持不变。
3. 工商管理(MBA)增设物流管理或供应链管理研究方向,与供应链创新学院的培养方案对接。考虑首年招生,为扩大宣传,招生简章可单独另行编制一份。
4. 修订稿(书面及电子文档)只需报送自己学院相关部分,增删或修订之处请用红色字体(不要用修订功能)。材料可从以下网址下载:
2016年博士招生简章://www.lindalemus.com/shiti/2015/1143633.shtml
2016年硕士招生简章://www.lindalemus.com/shiti/2015/1143664.shtml
5. 因目前教育部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并轨政策还未出台,关于2017年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编制的文件尚未下达,考虑时间较紧,简章修订暂按往年的政策执行。报考条件、招考方式、招生类别、招生专业和初试考试科目等后续若有变动,届时根据教育部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另行通知。
6.在教育部新招生政策未下达前,如须通过各种途径及早发布招生简章或对外宣传时,须注上“若国家在2017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对本简章或宣传材料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公布”等内容。
四、时间安排
请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由分管院领导签字、所在学院盖章的书面稿(交至研究生院研招办(安中楼605室),电子版博士招生简章发至邮箱:zhaoxiao@nbu.edu.cn,电子版硕士招生简章发至邮箱:zhengfang@nbu.edu.cn。
招生简章的修订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请各学院、各学位点认真编制、反复校对,如未涉及到政策变动的,后续将不进行修改,各学院应在网报前多渠道多形式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研究生院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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