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2016年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办[2015]10号)文件精神,推动在职工作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以下简称住培人员)继续教育并获得更高层次学位。我校接受在职工作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住培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现将招生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硕士学术学位
1.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2013年9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在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及管理做出一定成绩。
(二)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1.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全日制5年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所申请的硕士学位专业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学科相对应医学.全.在.线,提供.;
二.招生专业:
接受申请的硕士学术学位专业目录详见《2016年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招生专业目录》(点击下载)。
接受申请的硕士学术学位专业目录详见《2016年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点击下载)。
三、培养要求
1.学习年限:申请人必须在申请硕士学位学习之日起六年内(2016年9月—2021年6月)通过所有培养考核要求,逾期者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2.培养环节:
①.课程学习:以入学当年执行的学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为准。
②.同力统考(全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一次,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最后一周周末。
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的在职人员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住培人员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水平综合全国统一考试。
③.学位论文:学员必须在通过全部考试(课程考试及同力统考)一年内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并在开题一年后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详见第七条论文工作。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2016年6月15日—7月8日):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线下载:
①.《湖南中医药大学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推荐表》
②.《湖南中医药大学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登记表》
填写后以姓名为标题发至报名专用邮箱:hnzyytdxl@163.com;
2.网上注册(2016年6月16日—8月25日):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员按邮件回复的《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须知》在(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进行网上注册,详细步骤及要求见须知;
3.现场确认(2016年9月):完成网上报名及注册的学员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请关注简章更新)携带以下材料至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研究生公寓(彩虹门右侧校招待中心后一栋)三楼研究生院培养办(302室)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材料:
①《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推荐表》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登记表》
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基地出具的正在规培的证明或《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仅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需要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
④学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张);
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张);
⑥2寸彩照(2张,必须与网上注册提交的电子照片完全一致,背面圆珠笔写姓名及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