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军医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以及《第四军医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管理规定》,2016年我校拟在教育学、理学、工学、医学和管理学等五个学科门类接收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取得硕士学位满三年。
2.第四军医大学在职干部、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正式聘用人员,由报考导师推荐,经所在单位党委审批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3.校外军队在职干部及文职人员,须由所报考导师推荐,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接收申请专业目录
点击查看:第四军医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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