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收2016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军委训练管理部、后勤保障部机关有关电话通知以及我院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确保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质量,现将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即2013年8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的现役军人。
二、 报名程序
(一)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8月21日止。
(二)材料
1. 申请人员须按要求填写《军队卫生技术干部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盖章。
2. 军官证和身份证A4纸复印件各一份。
3. 学历、学位证书A4纸复印件各一份。
4. 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三)报名程序
我院申请人员统一于8月21日将报名材料报送至院研究生综合楼二楼学位与学科处,非我院申请人报名材料邮寄须使用挂号信或EMS方式(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8月21日,逾期作废)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邮寄地址如下: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7号军事医学科学院研究生部
收 件 人:学位与学科建设处
邮政编码:100850
联系电话:010-66930176
三、 申报学科专业
申报学科专业依照我院2016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填写。
四、 考核选拔
(一) 资格审核:申请人报名后,务必提前做好至我院参加考核选拔有关准备,并于8月23日8:10携带报名材料及有关原件,至院研究生综合楼二楼学位与学科处进行资格审核。
(二) 面试考核: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于8月23日10:00参加拟申请导师所在培养单位的面试考核。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本单位业务部门、政治部门和相关导师,通过面试、笔试等适当方式进行面试考核。京外培养单位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 结果报送:各培养单位将考核结果和录取意见于8月23日17:00前报送我部。
五、 录取及报到
8月26日寄发录取通知书,接到录取通知的申请人于8月30日上午9:00至12:00院研究生综合楼二楼学位与学科处报到。
本通知及相关材料即日起可在我院研究生部(http://edu.bmi.ac.cn)网站下载。
军事医学科学院研究生部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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