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温州医科大学“卓越研究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吸引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优秀生源,依据国家和学校相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
(一)招生名额
10人,其中本校学生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30%。
(二)招生专业
卓越研究生招生导师从事的专业作为招生专业,均为学术型。
(三)招生基本条件
1. 校外学生招生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本科毕业单位为“985工程”高校或省部委共建高校。
(3)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积极参加省级以上专业相关类科研课题工作,有较多贡献,受到课题组普遍认可。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5)英语成绩达到如下标准之一:
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80分。
②托福成绩总分不低于80分。
③雅思成绩总分不低于6.5分。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 本校学生招生基本条件
达到校外学生招生条件,同时需经3名及以上本校副高(含)以上职称老师联名推荐,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无不及格或补考的课程;必修课程及限选课程的学习成绩列本专业全年级前10%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平均绩点大于等于4.0。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校期间无不及格或补考的课程;必修课程及限选课程的学习成绩列本专业全年级前15%,平均绩点大于等于4.0,且必须达到如下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身份(不含并列作者)在《温州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2013年版)A级刊物或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为“温州医科大学”。
②参加国内各类重大竞赛(如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具体竞赛类型参见《温州医科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暂行办法》(温医大〔2013〕30号),获省级(含)以上奖项(一、二、三等奖排名分别在前三、二、一名者有效)。
(四)招生方式
1. 招生方式一
招生方式参照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招生时间为9月下旬至10月中旬。
2. 招生方式二
招生方式参照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时间为9月下旬至下年度6月。
研究生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按1:1.2至1.5比例组织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