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养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卓越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式
卓越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实施导师负责制,采取理论学习、科学研究、临床和教学实践相结合的办法。
硕士阶段中期考核优秀者,申请转为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硕士阶段中期考核未达到优秀者,自动退出“卓越研究生计划”;导师每学年对其所培养的学生进行学年考核,学年考核未达规定要求者亦自动退出“卓越研究生计划”。退出“卓越研究生计划”者不再享受卓越研究生奖学金,若在硕士阶段则纳入我校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若在博士阶段则纳入我校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在校期间待遇同相应的普通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学位
卓越研究生授予博士学位须达到我校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授予学位要求,且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一区杂志上发表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为“温州医科大学”,导师须为通讯作者。
未能达到如上学位授予条件者,须延期毕业和授予学位,延期毕业期间待遇同普通延期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四、学费和奖励措施
(一)学费
硕士阶段8000元/年·生,博士阶段10000元/年·生。
(二)在学期间待遇
硕士阶段待遇不少于8万元/年·生,包括“卓越研究生计划”奖学金6万/年·生,硕士阶段普通硕士研究生奖学金2.16万/年·生(包括学业奖学金1.2万/年·生、国家助学金0.6万/年·生、三助奖学金0.36万/年·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另计。
博士阶段待遇不少于10万/年·生,包括“卓越研究生计划”奖学金6万/年·生,博士阶段普通硕士研究生奖学金4.1万/年·生(包括学业奖学金第一年级1.5万/年·生、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年级1.8万/年·生、国家助学金1.2万/年·生、三助奖学金1.2万/年·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另计。
“卓越研究生计划”奖学金由学校和导师按2:1比例承担,其中学校承担4万/年·生,导师承担2万/年·生;学校承担经费由《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温医大〔2014〕62号)中的“研究生卓越奖学金”支出。
(三)品学兼优者选送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括攻读双博士学位。学校和导师提供部分生活费补助。
(四)品学兼优者毕业后优先安排留在校本部或附属医院工作。
五、招生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各二级学院上年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情况,综合考虑重点学科、学位点分布及培养质量等情况,由学校分配招生名额至各学院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各学院组织符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条件的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进行申报,并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择优推荐招生导师。学院推荐导师经研究生院审核确定并予以公布。每位导师每年限招1名卓越研究生。
导师培养卓越研究生未达到规定要求者,暂停下一年度卓越研究生招生资格,同时酌情减少导师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指标。
六、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卓越研究生计划等重要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校纪委全程监督。
(二)卓越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三)对卓越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卓越研究生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
(四)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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