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2.现场确认程序
①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②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③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④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审核通过后再准予考试。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2017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各专业报考条件,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拒绝报考。
五、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专业基础综合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7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医学学术学位专业(含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下各专业)、护理学(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药学(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中药学(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各专业的专业基础综合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具体科目名称及考试范围请查询我校2017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务必按我校2017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的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六)我校将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公布初试成绩。
六、复试
(一)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教育部确定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将参考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
(三)复试工作进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办法及程序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四)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详见我校专业目录要求),每门成绩的满分均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需主动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破格
我校将根据2017年生源情况确定是否破格录取考生,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17年复试办法。
八、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的其它院校考生,可以向我校申请调剂复试。我校将通过研究生院网页及“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具体的调剂要求和程序详见复试录取阶段公布的2017年复试办法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九、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按我校复试办法规定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政审表》原件,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