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报名及确认时间
(一)报名时间
1.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按照天津市统一安排,报考点选择天津医科大学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将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支付要求请参照网报相关说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不能考试等,报名费不退。
(二)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已在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edu.cn/及研招网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时报考点选择天津医科大学的考生,本人请于规定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到天津医科大学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过确认后,报名生效。其他考生到自己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
2.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大学英语四级证书(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供)、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为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学籍证明、定向培养考生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进行报名确认。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确认后,报考费不再退还)。
(四)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对全国报考我校确认后数据进行资格审核,凡是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将不准考,报考费不予退还,望广大考生在确认前一定仔细阅读招生简章,确保符合我校报考条件。
七、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份。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4.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办法中公布,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我校自命题综合考试科目及内容
我校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共有12门,其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数学一、数学三为全国统考,哲学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卫生基础综合、医学综合、生物综合、护理综合、数学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及联考西医综合为学校自主命题。
1.哲学综合(611)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伦理学史,满分150分;
2.口腔综合(352)包括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学、口腔病理解剖,满分300分;
3.卫生综合(353)包括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满分300分;
4.药学综合(349)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满分300分;
5.卫生基础综合(616)包括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满分150分;
6.医学综合(612)包括内容与国家统考西医综合内容相同,满分150分;
7.生物综合一(613)包括免疫学、医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满分150分;
8.生物综合二(617)包括免疫学、医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满分300分;
9.护理综合(308)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满分300分;
10.数学综合(614)包括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满分300分;
11.心理学专业综合(347) 包括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变态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及现代管理心理学,满分300分;
12.联考西医综合(699)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满分300分。
九、复试及录取相关要求参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文件,各学科专业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名额分配须视当年考生具体报考情况酌定。
十、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录取类型说明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10000元/年(其中应用心理13000元/年)。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管理栏目相关通知。
十二、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十三、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结束后,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公布接收推荐免试生情况,请予关注。
十五、信息公开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要求,及时将招生相关信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研招办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十六、有关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硕士生招生相关资讯。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Email:yzb@tmu.edu.cn
咨询电话(传真):022-83336930
纪检监督电话:022-83336879
注:关于此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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