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1.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须填写《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并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
2.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防生报考研究生,须填写《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其中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由本科所在院校训练部门审批,国防生报考由驻校选培办审查、大单位训练部门审批。
以上三类考生,须在2016年11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本人证件复印件和相关报考推荐审批表原件寄(送)至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我校将依据“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备案数据”、相关推荐审批表和相关政策规定,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予核发准考证。
关于第二军医大学的在职干部、文职人员、军校应届本科生以校内相关部门通知文件审核要求为准。
“非军人”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报到时进行。
六、入学考试
(一)2016年12月15日至26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请考生根据时间要求,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以避免影响考试。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笔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1.初试科目:①理学、工学和军事硕士为政治理论、英语一、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共计四门,其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为150分。②医学门类和应用心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等7个专业学位类别为政治理论、英语一和专业基础综合,共计三门,其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2.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考生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所选择的报名考试点即为考试地点。考试的具体要求、考场安排以报名考试点通知为准。
4.复试:时间安排在2017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力考试、专家组面试等,可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复试内容请查询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网参照《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办法》。届时,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将提前在“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网”公布。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5.调剂:调剂政策参照军委机关和教育部有关调剂规定和要求。
七、有关初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均为国家统考科目。非统考综合科目涵盖内容如下:
308护理综合:参照国家教育部“护理综合”考试大纲,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347心理学专业综合:参照应用心理专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拟制的考试大纲,含心理学导论、人格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管理心理学。
349药学综合:参照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拟制的考试大纲,含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参照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拟制的考试大纲,含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和中药学。
351 卫勤管理综合:军队卫生勤务学、军队卫生事业管理学,各占50%。
352口腔综合:生理学(20%)、生物化学(20%)、口腔组织病理学(30%)、口腔解剖生理学(30%)。
353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劳动卫生、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各占20%。
611药学综合(科学学位):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各占25%。
614卫生事业管理综合:卫生管理统计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医院管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各占20%。
617生物综合(二):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各占25%。
618基础医学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各占25%。
619临床医学综合: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各占25%。
620医学心理综合:生理学、心理学导论、精神病学、内科学,各占25%。
621中医基础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各占25%。
703生物综合(一):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各占三分之一。
根据教育部要求,各科目均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进行命题,考试参考书目以现行统编教材为标准,我校不再另行指定参考教材和其它参考资料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八、几点说明
1.根据上级文件通知,国防和军队调整改革期间,暂停从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入伍研究生。
2.“非军人”考生,经初复试选拔,被录取为地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入学不入伍,学费每年8000元,住宿费每年1000元,在学期间享受学校地方研究生助学津贴和学校其他奖助学待遇。毕业后颁发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自主择业,学校根据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派遣就业。
3.2017年联合培养单位(单位代码为201-219)除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导师外,其他导师均暂停招生。
4.招生专业方向和导师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smmu.edu.cn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硕士专业目录”查询。学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军委机关下达的2017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最终各院系和专业招生人数以学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我校将保留根据教育部和军委机关下达的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5.军队在职干部考生报考,未经由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政治工作部备案的,不能参加入学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根据国家《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硕士生,将按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衔接模式培养。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九、其他
相关报考推荐审批表可在下载区下载打印。
未尽事宜请考生关注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网查询。
通信地址:上海市翔殷路800号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邮 编:200433 联系电话:021-8187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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