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学制、学费、奖助政策
第十九条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第二十条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若江苏省物价局有变更,以当年实际下发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2014年起,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博士生每年获得奖助金累计最高可达10万元左右,品学兼优的硕士生每年获得奖助金累计最高可达6万元左右。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含定向“少干计划”全脱产学生)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如下待遇: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生6000元/生/学年,博士生12000元/生/学年,覆盖面100%。
2.学业奖学金,标准为:硕士生特等12000元/生/学年,一等8000元/生/学年,二等4000元/生/学年,覆盖面约80%;博士生18000元/生/学年,覆盖面为100%。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3.国家奖学金,标准为:硕士生20000元/生/学年,博士生30000元/生/学年。
4.所有研究生均可申请专项奖学金(华海药业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圣和研究生创新成果奖、远东奖学金、顾吉衡奖学金等)、专项科研创新基金(华海药业研究生创新基金等),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
5、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基金等,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若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个阶段,均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中请写明本人准确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更正。
第二十四条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十五条我校自主增列的学术学位二级学科命名方式为:一级学科名称(二级学科名称),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如1007Z1药学(制药工程学)。
第二十六条我校单位代码:10316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邮编:211198,只接收
EMS和顺丰快递寄送材料,材料须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号。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jsy.cpu.edu.cn/
电子信箱:cpuyzb@163.com
联系电话:025-86185281,传真号码:025-86185279
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
第二十七条各研究生招生院部电话:
001药学院:025-86185328
002中药学院:025-86185132
00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25-83271249,86185397
004国际医药商学院:025-86185038
005理学院:025-86185170
006社会科学部:025-86185393
007药物科学研究院:025-83271051
008工学院:025-86185754
009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025-8618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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