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与录取
(一)初试
1.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下载准考证的同时,考生凭借本人有效证件号码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站“中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录取系统”http://202.118.40.27/zsxc.asp,维护个人信息,用于复试录取。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
2.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12月24日 |
12月25日 | |
8:30-11:30 |
思想政治理论 |
业务课一 |
14:00-17:00 |
外国语 |
业务课二 |
3.考试大纲与命题
我校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全国统考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
(二)复试
1.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1)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指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自主确定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及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2)学术学位和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国家统一的复试、调剂成绩要求的基础上,自主确定报考我校学术学位和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及接受报考其他单位学术学位和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3)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根据国家文件,辽宁省属于国家一区,因此,我校2017年执行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
(4)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其他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具体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3.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考核形式详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由学校另文规定和发布。录取为学术学位的考生,在学期间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参加硕博连读。
(三)调剂
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专业首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成绩上线但未被拟录取的考生,校内调剂结束后接收符合条件的其他生源调剂。
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另文发布。
(四)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按我校体检要求参加体检。
(五)录取
1.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结合考生本科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及报到
拟录取名单经国家审批通过后,我校将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来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学习资格。学生毕业时达到中国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在学期间知识产权
学生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中国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组卷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以相关成果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或申报评奖时,必须征得导师同意,且明确其知识产权均属中国医科大学;如有违约,学校将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学制与学费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基本年限三年(非全日制适当延长)。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2000元/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
七、奖助学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政府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新生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和10000元,所有推免生均享受硕士新生奖学金,统招考生新生奖学金比例不低于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15%;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12000元,比例不低于5%,二等奖6000元,比例不低于20%,三等奖4000元,比例不低于25%。
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贫困助学金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体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八、咨询与申诉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465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A105房间)
邮编:110122
邮箱:gszb@cmu.edu.cn
本章程由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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