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审核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2016〕31号
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导师:
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改革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导师管理,提高研究生导师招生、培养质量,请各单位务必把好招生源头关,认真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的审核工作按照《福建中医药大学导师招收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校办〔2014〕50号)开展,具体见附件1。
二、按照教育部“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目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均为学术型。招生类型及专业目录的具体说明见附件2。
三、导师年龄
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是1960年7月1日以后出生,2020年7月学生毕业时导师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年以前出生的导师如果招收在职博士生(4年)或需大于3年才能毕业的海外博士,需要书面保证60周岁退休后仍能继续指导学生到顺利毕业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四、日程安排
(一)导师个人申请
申报表格从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博士招生栏目下载,填写后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批;并于2016年9月23日前将《2017年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寄(送)达(寄送请选择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其它快递不能送件到办公室)我校研招办(电子版材料请发至56283583@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研招办,收件人:吴清武,邮编350122)。
(二)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研招办于9月26日前将导师材料转发至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9月29日前将审核通过的2017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汇总表交研招办(电子版材料请发至56283583@qq.com邮箱)。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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