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申请审核博士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2017年我校将继续试行“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
“申请-审核制”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材料审核、复试考核,择优录取。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原则上一名博士生导师只有1个招生计划,拟接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将占用导师当年的招生计划指标。
二、实施范围
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导师请见《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即附件1。
三、招生类别、修业年限和学费
“申请-审核制”只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即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博士学位;
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学术型)。
四、考核要求
“申请-审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由考生提出申请,提交材料,专家审核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综合面试小组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职业素养、心理素质、硕士期间成绩等方面。“申请-审核制”的拟录取考生将不再参加全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五、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014年9月1日以后至今);
(2)GRE成绩1200分及以上(旧),或成绩305 分及以上(新)(2011年9月1日以后至今);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提供六级合格证书);
(4)国家日语四级考试合格;
(5)雅思成绩(A 类)6 分及以上(2014年9月1日以后至今);
(6)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6、考生必须具有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六、否决标准(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初审)
1、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违反毕业学校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者。
2、在硕士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出现不及格者。
七、选拔程序
1、报名方法及申请材料提交
见《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南》
2、材料审核
(1)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对申请人网上递交及函寄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专家组审核。
(2)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学习与研究设想)计划等,进行“评价指标体系”的考核,给出百分制成绩。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材料评审成绩,参照复试原则,拟定复试名单并报送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复试博士生名单。
(4)考生必须通过材料审核后,方能取得复试资格。公示期间,如考生对书面材料的审查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