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
(一)资格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以下。
3、凡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咨询电话:010-82361045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仍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三)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将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四)报考地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