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实行3年制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均不超过5年(注: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国家规定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以及国家有关研究生奖助政策的文件,并结合本校实际,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一)全日制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师奖学金、各类校级奖励金学生奖、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按全日制性质录取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新生(除单考考生、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工程管理硕士[1256]外)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3、按全日制性质录取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新生(除单考考生、软件工程硕士[085212]、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工程管理硕士[1256]外)可享受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见下表。
4、约80%全日制研究生还可获得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我校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4000元/生.年。
5、全日制研究生进校后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6、对优秀推免硕士生,学校增加2000元/生.年的优秀推免硕士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累计发放。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入学后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7、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收费和奖、助工作的通知(教財函【2015】4号)):“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各类别研究生第一学年均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是否享受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8、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全日制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但享受助学金。。
9、单考、MBA、MPA、工程管理硕士、以及不转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10、导师奖学金从导师科研项目助研经费中设立支出。根据研究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由导师自主确定发放标准。
11、社会各界在学校设有多类年度校级奖励金学生奖,金额一般在2000-10000元/生.年。校级奖励金学生奖为优秀在学研究生申请。
12、获得奖学金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先缴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录取时确定的奖学金等级发放奖学金,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按时转入我校的新生,将被取消奖、助学金。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是否享受导师奖学金及各类校级奖励金,将由导师及二级单位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表现与业绩等具体情况确定。
(三)2017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全日制研究生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单位:元/人.年)
类 别 |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费 |
全日制研究生 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学制 |
||
学术型专业 |
8000 |
4000 |
3年 | ||
专 业 学 位 (按括号内的专业代码对应) |
经济类(02) |
14000 |
10000 |
3年 | |
法学类(03) |
10000 |
6000 |
3年 | ||
教育类(04) |
10000 |
6000 |
3年 | ||
文学类(05) |
13000 |
9000 |
3年 | ||
工学类(08) (不含软件工程硕士) |
12000 |
8000 |
3年 | ||
软件工程硕士(085212) |
12000 |
无 |
3年 | ||
医学类(10) |
10000 |
6000 |
3年 | ||
会计硕士(1253) |
14000 |
10000 |
3年 | ||
艺术学类(13) |
9000 |
5000 |
3年 | ||
工商管理硕士(1251) |
20000 |
无 |
3年 | ||
公共管理硕士(1252) |
14000 |
无 |
3年 | ||
工程管理硕士(1256) |
14000 |
无 |
3年 | ||
单独考试 |
14000 |
无 |
3年 | ||
强军计划 |
14000 |
10000 |
3年 | ||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
2年共26万 |
无 |
2年 |
注意:录取的非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第一学年学费暂按学术型专业学费标准收取,第二、三学年学费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后的标准执行, 第一学年学费按批准后的标准多退少补。
七、录取工作
1、函调政审
对所有拟录取考生,二级培养单位应尽快向其所在单位函调考生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并据此于4月底前完成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情况。
2、网上操作拟录取并上报
二级培养单位须通过“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研招系统”,管理入口地址http://yjszsgl.csu.edu.cn/zsgl/)录入复试和拟录取信息。任何未通过“研招系统”上报的拟录取考生,研招办不予认可。
所有复试和拟录取信息须通过“研招系统”提交,截止日期为3月27日(星期一)。
3、上报材料
以下材料请各二级培养单位于3月28日之前上报校研招办(三办公楼302室,电话:88836909):
(1)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生拟录取名册;
(2)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生资格复查名册涉及考生认证报告和相关证明(表三,部分二级培养单位有);
(3)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汇总表;
(4)通过“研招系统”打印拟录取名单并加盖公章;
(5)所有考生的复试情况表(复印件);
(6)定向就业合同(单考、强军,以及其他确定为定向就业考生)(考生自行交研招办)。
(7)定向协议书(骨干计划考生)(考生自行交研招办)
(8)复试过程录音录像资料于5月18日前交研招办。
4、二级培养单位自留材料
(1)以下材料原件留存3年备查:复试情况表、专业笔试试卷和答卷、外语能力测试记录及评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记录及评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试卷和答卷、政审材料以及考生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等。
(2)以下材料复印件留存3年备查:考生报考资格复查名册、拟录取名册、报考错误信息修改申请汇总表、复试结果汇总表、通过“研招系统”打印的拟录取名单。
(3)以下材料留存1年备查:复试过程录音录像资料。并由二级培养单位保存1年。录像资料于5月18日前交研招办审核。
(4)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
八、复试工作督查及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现场巡视制度。学校监督巡视小组将到现场对二级培养单位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实行网上监督制度。二级培养单位应按照公布的复试方案的规定,在“研招系统”事先设置好分专业招生计划、初试复试成绩各自权重、录取排名规则。考生的各项复试成绩须如实录入“研招系统”。系统将自动计算总成绩并排名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研招办可以通过系统监控二级培养单位是否按照事先设置的排名规则进行拟录取。若发现未按排名规则进行拟录取,研招办将要求二级培养单位说明理由;理由不充分的,研招办有权撤销该拟录取考生,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二级培养单位承担。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
在复试过程中,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纪律者,将追究责任。务必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加强与研招办的联系,互通信息,紧密配合,共同圆满完成复试任务。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提出,二级培养单位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二级培养单位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诉。
举报监督电话:学校纪委0731-88879252;研招办0731-88836909。
九、下发材料清单
1、中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2、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全日制考生名册(表一)【复试结束后,二级培养单位上报原件,自留复印件3年备查】;
3、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生名册(表二 推荐免试及专项计划)【复试结束后,二级培养单位上报原件,自留复印件3年备查】;
4、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生资格复查名册(表三,部分二级培养单位有)【复试结束后,二级培养单位上报原件,自留上述材料复印件3年备查】;
5、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非全日制考生名册(表四)【复试结束后,二级培养单位上报原件,自留复印件3年备查】;
6、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汇总表(表四-2)【电子文档,复试结束后,二级培养单位上报原件,自留复印件3年备查】;另附表四-1:2017年硕士生招生计划安排表。
7、中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内容与要求(电子文档,自行打印);
8、函调政审及政治审查表(电子文档)【拟录取考生下载填报二级培养单位】;
9、复试情况表(电子文档,A4纸自行复印)【复试结束后,二级培养单位按表一名册顺序整理,复印件交研招办保存3年备查,原件二级单位留存3年备查】;
10、复试结果通知单(电子文档);
11、调档函(电子文档);
12、心理素质考察实施方案(电子文档)。
13、研招系统复试和拟录取操作说明(电子文档)。
1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区分在职和非在职)(电子文档)
15、其它在职人员“定向就业合同”(电子文档)。
16、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教学【2016】9号)(电子文档)
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