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和规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改革文件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自特色,着力做好两种学位类型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的公平公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复试组织管理
1、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各相关院(部)应成立院(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于规定时间前报研究生院备案。院(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院(部)内的复试、录取工作,协调各相关学科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
3、各相关学科应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并报所在院(部)复试领导小组备案。复试工作小组在院(部)复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测试的考核。
三、我校各学科所属学科门类
我校学术学位各学科所在的学科门类为:学科代码为1001**, 1006**,1007**,1008**的学科属于医学门类;“思想政治教育(030505)”属于法学门类;“化学(070300)”、“生物学(071000)”、“生物医学工程(077700)”属于理学门类; “企业管理(120202)”属于管理学门类。
我校专业学位分别为“应用统计(025200)”、“制药工程(085235)”、“药学(105500)”、“中药学(105600)”、“公共管理(125200)”。
四、复试名单确定
(一)各学科专业招收统考生规模数
详见附件3。
(二)学术学位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采取从高分到低分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原则,按各学科招收统考生规模数与复试人数的比例约为1:1.5确定复试名单。
(三)专业学位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专业学位复试名单由两部分组成: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其中应用统计、制药工程、中药学和公共管理四个专业学位按照专业领域招收统考生规模数与复试人数的比例约为1:1.5确定复试名单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药学专业学位分别按照工业药学、临床药学、管理药学三个研究方向招收统考生规模数与复试人数的比例约为1:1.5确定复试名单。
2、调剂考生。
药学(工业药学方向)专业学位调剂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为药学基础综合(一)或药学综合,且达到“国家线”(附件1、2)的考生。
非药学专业学位调剂要求:参照本文件第十二条执行。
最终调剂复试名单需根据各学院各专业(研究方向)调剂指标数与调剂报名人数约1:1.8比例,采取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其他事项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3、各复试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时,相同分数者均进入复试名单。
五、复试、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3月24日-4月1日,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
鉴于我校多个学院均招收药学专业学位统考生,考试科目不同,具体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5。
六、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总分400分,分为两大部分。
(一)专业课笔试,满分为200分,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5日(周六)上午9:00-12:00。各学科复试的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见《中国药科大学二○一七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二)综合测试(含技能考核、专业英语测试、面试),满分为200分。
1、学术学位综合测试原则:技能考核分值占比不低于50%,着力考查考生动手能力、实验操作能力,人文社科类专业可根据学科特点安排相关技能考核,不得以笔试考查代替实践操作;专业英语测试+面试分值占比不超过50%(两部分比重由各学科自行确定),着力考查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
2、专业学位综合测试原则: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应用能力,分别考查考生理论知识及实际应用能力。
3、综合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具体时间由各院(部)自行确定,请各院(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附件6格式上报综合测试安排。
考生届时请登录各院(部)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