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方案
复 试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参 加 人 |
备 注 |
报到 |
3月22日上午8:00 |
王长来楼A202(报到) |
眼科考生 |
学院组织 |
笔试 |
3月23日8:00-11:00 |
鄞州人民医院门诊楼917室 |
眼科考生 |
学院组织 |
面试 |
3月23日11:10- |
鄞州人民医学门诊楼917室 |
眼科考生 |
学院组织 |
思政、体检 |
3月24日8:00- |
至真楼203(思政) 校医院 |
眼科考生 |
学院组织 |
学院会议(合格生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上接受待录取) |
3月24日15:00- |
王长来楼A203 |
眼科考生 |
学院组织 |
二、成绩综合排名与录取
1、面试由各专业学位点复试小组成员实名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小组严格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有亲属参加本学院考试的教师实行回避制度。
2、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计算后形成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得分,以综合得分名次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参考初试的外语、政治及复试成绩。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序。
3、招生复试比例为1:1.3
①复试成绩= {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 + 复试成绩×40%
4、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资格审查
按照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关于2017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门户网 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66/12473.htm”报到时将严格进行资格复查。须出示和交验的材料包括:
交验材料: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应届生出示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入学时交验。
3.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若有),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
交存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在同一张纸上,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2.《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下载地址: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42/5838.htm)。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可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盖章)。
3.一寸照1张(黑白、彩色皆可),报到后自附于体检表上。
4.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 《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5.应届本科考生提供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盖红章的复印件,须是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毕业日期为2015年9月1日前的高职高专考生,复试时需提供所报考专业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需有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其中专业学位硕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法律(非法学)除外。
6.专升本应届生复试时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
7.拟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考生还须持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分制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17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8.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9.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加分政策见:
10.“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11.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明确有工作单位。报考类别选择不当会引发档案接转的后续问题,甚至影响录取,请考生特别注意。
12.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注意事项:严格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学生确认相关重要信息和复试科目并签字、签订复试承诺书。领取体检表,交60元体检费。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