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医学院2017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和安徽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提高选拔质量,确保录取的公正公平,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实施研究生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决定相关政策。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监督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考试处,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负责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受理申诉,调查处理有关违规违纪案件。各相关学院(系)组织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和面试专家组,具体负责面试工作。
三、调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医学一区)。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总分265分。
2、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要求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等相关规定的报考资格。
3、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4、首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结束后仍有缺额的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调剂。
四、复试
(一)参加复试考生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医学一区)。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总分265分。
2、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等相关规定的报考资格。
3、根据教育部及安徽省考试院规定破格复试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初试公共科目某一单科成绩低于国家复试基本要求3分之内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破格复试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破格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考生总人数不超过计划数3%.
(二)复试比例
各专业原则上均实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包括调剂生)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学术学位考生: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理论、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2、专业学位考生: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实践能力、职业素养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知识、英语水平及综合素质。
1、思想品德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考核形式及分值:采取面谈或“函调”等形式,分为合格及不合格。
2、专业知识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的潜力等。学术学位考生侧重理论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专业学位考生侧重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的考核。
(2)考核形式及分值:在面试中进行,满分100分。
3、英语水平
(1)考核内容:英语听说能力等。
(2)考核形式及分值:在面试中进行,满分100分。
4、综合素质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一贯表现,在大学或工作期间的学习、科研、工作、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等方面的情况;学习态度、职业素质、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礼仪举止、语言表达等。
(2)考核形式及分值:在面试中进行,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