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评分表见附件)。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4.复试成绩公布
我院在考生复试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复试成绩。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与拟录取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达到复试总分60%为及格。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二级学科、方向(内科学、外科学可按三级学科)的录取方式:
(1)上线生源充足的学科、方向: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录取,其中对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考生分开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方向,报考本院的第一志愿考生和校内调剂考生分别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录取,并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
(3)无上线生源的学科、方向:校内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录取。其中对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考生分开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3.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4.通过复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http://www. zsufivehos.com/index.php?do=jxkylist&cat_id=1072)和研究生科公告栏公布。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复试期间持体检表到我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体检安排我院将在复试时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6.中山大学拟于 6 月中旬发送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含保留入学资格,2017年入学的考生)须在5月19日开始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核对修改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
7.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研究生科
电话:0756-2528189(张老师)、2528209(周老师 汪老师)
邮箱:wyyjsk @126.com
(二)申诉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研究生科
电话:0756-2528189(张老师)、2528209(周老师 汪老师)
邮箱:wyyjsk @126.com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17年3月15日
附件: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17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报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公寓楼305室研究生科。
2.第一批复试:
(1)报到时间:3月28日9:00-12:00,14:30-16:00
上午及下午16:00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下午16:00召开全体参加复试考生会议,讲解复试相关内容、考试纪律及要求。考生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29日上午8:30-10:30
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医技楼4楼“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多媒体示教室
(3)外语应用能力笔试
时间:3月29日上午10:50-11:50
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医技楼4楼“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多媒体示教室
(4)面试
时间:3月29日下午14:30-17:30
地点:各教研室/科室示教室或会议室,在3月28日下午考生会议上公布。
3.第二批复试:
如果第一批复试后,仍有部分学科、专业未招满,我院将安排第二批复试,第二批复试时间为4月6 ~7日,具体安排以我院正式通知为准。相关事项及要求同第一批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