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1+4”创新班的推免生须与统考生同步参加复试。其他推免生无需参加复试,但要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 推免生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2)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3)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各招生院所应按学科、专业成立至少由5人组成的复试专家组,成员应包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指定一人为组长,并另外确定秘书1人。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意识,掌握招生政策。专家组成员中有直系亲属或有密切利益关系的考生参加本学科复试的应当主动回避。
1. 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总分100分);专业及综合情况面试(总分100分),包括基础知识及理论评价,‚专业知识与技能评价,ƒ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2)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被列在第一位;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
(3)对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要加强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4)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 复试形式:
(1)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由各招生院所组织实施。笔试部分为闭卷考试,要求所有复试笔试科目按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复试科目执行,由招生院所按学科、专业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属于机密材料,各招生院所在命题后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面试由各招生院所组织,复试专家组实施。明确专家组和导师的主体地位和学术责任,同时提高其学术评价能力和学术责任。应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试时间应适当,一般每生不少于15分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专业及综合情况面试由复试小组现场进行提问、测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规定,复试过程要求有视频记录及文字记录,面试必须现场打分。
综合素质考核由复试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心理健康测评由各招生院所根据本单位实际联系相关机构自行组织。上述测试结果均按权重打分计入面试总分。
日语考生听说能力测试由外语教研室另行组织考核。
各招生院所可根据本实施方案进一步改进复试方式方法,鼓励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多元的、科学的复试评价考核体系,强化现代教育测量理论和手段在复试中的应用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发挥复试对考生专业能力和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质量,使复试工作与初试改革有机结合,整体推进。
(四)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拟定于3月27日—3月31日进行。
3月27日全天: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心理健康测评;
3月28日上午:专业课笔试;下午:专业课评卷、心理健康测评;
3月29日上午:体检;下午:面试;
3月30日全天:再调剂生面试;
3月31日上午:再调剂生面试(根据需要)。
四、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时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校内或校外调剂生的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均按以下公式计算,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面试成绩×60%)×50%,亦即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占50%,复试笔试成绩占20%,复试面试成绩占30%。
综合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由各招生院所认真计算并复核,及时向考生公布,并将《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报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