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调剂复试
1.我校2017年校外调剂只接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所报考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参加复试。已通过本校复试,因专业招生计划限制而不能在报考专业录取的考生,允许在所报考一级学科专业内从生源充足的专业向生源不足的专业进行调剂,我校2017年接收校内调剂的专业为中药学(专业学位型)。具体调剂要求和流程另行通知。经过校内调剂的拟录取考生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的考生必须经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在规定期限内填报有关信息。
3.不接受第一志愿考生因其他原因申请校内专业的调剂。原则上不接受中医学及中西医结合学位类型(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之间的调剂。
4.我校接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的调剂原则如下:
①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及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
②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复试线的考生。
(六)复试费用100元/人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三、录取
(一)分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专业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总分500分)x60%+复试成绩总分(总分100分)x5x40%。
(三)考生选导师工作安排在录取后进行,相关要求与程序另行制定并公布。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网上公示。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根据鄂价费规〔2014〕11号文件,我校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费收取标准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工作日程
1.3月24日前,各复试考核工作单位确定复试方案并公布。
2.3月27日上午,考生体检、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
3.3月27日下午-3月30日,招生考核单位组织复试。
4.3月31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办理相关手续。
5.4月17日前,完成调档、政审、签订定向协议等。
6.5月-6月,发出录取通知书。
五、监督、咨询与申诉
(一)监督
1.招生信息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和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与申诉渠道等通过校园网、“研招信息公开平
台”和湖北省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开。
2.复试过程可回查。各招生考核单位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交研招办备查,要做到复试全程可回查。
3.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实行逐级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程序规定,遵守招生纪律。
4.校纪委全程监督和校领导巡视制度。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监督,同时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巡视组,对复试进行巡视。
(二)咨询与申诉
各招生考核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请查看各单位复试方案。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复试或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复试或录取结果公布之后的三天内提出申诉和投诉。申诉处理结果及时告知考生本人。对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进行公开。
申诉电话:校纪委:027-68890020
研究生处:027-68890083
湖北中医药大学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