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时间与复试通知
我校研究生复试通知、复试安排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发布。
五、复试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分为两种类别: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研究方向复试,称为第一志愿复试。
2、该生若调出第一志愿研究方向,称为校内调剂复试。考生可以自愿参加校内调剂复试。原则上接收校内调剂的专业,参加复试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缺额招生计划的2倍。
(二)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复试具体要求、调剂程序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有关文件执行。
(三)我校基础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1、071003)接受医学类专业的调剂考生。
(四)我校医事法律专业(专业代码:1002Z5)接受法律专业的调剂考生。
(五)以下三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A类考生初试合格分数线,可以参加复试:
1、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
2、少数民族考生;
3、我校应届本科生参加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大赛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选手。
六、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满分为300分。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未通过,不能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满分为100分/门,未达到60分/门,不能录取。
七、录取
(一)考生凭研究生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单》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进行集体讨论,当堂由复试小组秘书向考生宣布拟录取和不予录取结果。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以返回研究生院进行下一轮调剂志愿报名,也可以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调往其他学校。
复试小组应全程对面试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录音和录像。
(二)复试和录取。
1、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的考生(业务课科目:699联考西医综合或698联考中医综合),复试合格,优先录取。
若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差额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同一学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分组复试(也可以不分组)。不同的复试组分别划拨招生名额,同一复试组内的考生根据总成绩(初试和复试按权重相加)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和导师实行师生互选,确定导师和攻读学位类型。
3、总成绩计算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3)╳50%(公共管理专业除外);
公共管理专业加权公式:S总=(S初/3)╳50%+(S复/3)╳50%。
(三)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讨论后,以网上公布的形式通知考生。
(四)应届和非应届考生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出保留学籍的申请。拟录取考生须在4月15日前提出申请,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后,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1年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逾期不能办理。
八、复试、复审不合格通知
(一)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未通过,不能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初试时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四)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