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招生复试工作要求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上线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校园网公布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需改动,须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的投诉、申诉由我校纪委部门负责办理。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纪委联系电话:(0830)3163678,电子信箱:swmuxf@qq.com
备注:纪委联系电话和信箱只接收投诉和申诉,不接收调剂和招生咨询!
研招办咨询电话:0830-3161326
(五)招生纪律
1.任何院系工作人员和导师不得在复试之前对考生作出允准或不允准其复试或录取资格的承诺。
2. 严守招生纪律。复试命题属国家秘密级材料。复试前严禁泄露复试具体内容,任何人不得在复试前将复试内容经任何方式告知或暗示考生;考生也不得向复试小组成员打听复试具体内容。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将被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十、体检
考生体检在我校附属第一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附1.《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程序与要求》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1
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程序与要求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程序,现将二级院系有关复试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专业课考试(100分)
按二级或三级学科命题,要求命制若干个分析题或论述题,考生随机抽2个题作答。时间30分钟。
(二)专业外语考试(30分)
选制英文原文献一篇(文献在500个左右的字符),考生当场翻译,时间15分钟。
(三)综合素质测试(120分)
1.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30分)
2. 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学科、研究方向的兴趣和热爱程度;(10分);
3. 外语对话,测试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10分钟);(30分)
4.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10分)
5. 询问考生大学阶段学习经历、成绩,家庭背景和工作情况;(10分)
6. 学生的知识面和知识结构情况(如文学、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等方面的文化素养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10分)
7.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10分)
8. 心理素质、人际沟通、语言表述。(10分)
(四)临床实践或实验技能测试(50分)
1. 临床类研究生:根据学科的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处理一个病人,或进行临床技能操作考核,或者进行一个临床病案分析等方式进行;
2. 基础类研究生和临床医技学科研究生:在实验室进行,考核其实验(践)技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验报告。
二、复试小组评分
复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独自评分。每部分内容评分人员不得少于5人。复试结束后要求当场对考生评出复试成绩。复试评语由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后写出,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有效。
三、复试成绩的统计
复试成绩折算汇总由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各复试小组在复试结束后两日内须将每名考生复试的全部原始资料(书面评语、成绩、记录、试题及评分标准等)送交所属二级院系,作为考生录取的依据及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