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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更新时间:2017/3/27 医学考研论坛 在线题库 评论

2.外语水平测试(30分)

(1)外语对话,测试考生英语听说能力;

(2)选制英文专业文献一篇(500-800个左右的单词),考生当场书面翻译,测试考生专业英语能力。

3.临床实践技能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3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参加面试的每位小组成员,必须在统一制定的《二O一七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上给每位面试考生打分,其最后面试成绩:以每位面试小组成员所有给分的平均数计算。面试评语和面试结论由面试小组集体讨论后写出,面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有效。各面试小组在面试结束后须将每名考生面试的全部原始资料(书面评语、成绩、记录、试题及评分标准等)送交所属院、系审核,由院、系主任签署意见后存档备查。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的加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加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门,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参加我校复试的复试成绩,各学科(专业)间均互认。

六、录取原则

(一)2017年,每位导师原则上只能招收1名研究生。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二级岗教授,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酌情增招名额。

(二)研究生考试最后总成绩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自折算为百分制后按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到录取总成绩。第一志愿考生跨二级学科或跨专业类别调剂到其他学科或专业的与校外调剂考生一样都作为调剂生。实行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原则,即各学科(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排队录取,录满为止;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招生后的余额,或没有第一志愿考生的缺额,由调剂生补齐;各学科(专业)调剂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各自的招生计划进行排队录取,录满为止。各学科(专业)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学科专业间可互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察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6.调剂考生未按要求在教育部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者(确认待录取的有效时间为24小时,过时将被取消待录取资格,以教育部调剂系统时间为准);

7.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者;

8.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9.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定,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面试小组组长要对本小组面试过程、面试程序、面试结果负责;院、系第一责任人要对本院、系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要将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投诉和申诉,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生的投诉、申诉由我校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办理(0817-3352663)。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招生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时进行,具体安排在我校附属医院。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九、其他

1.如国家出台新的有关政策,将以国家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2.本《办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本《办法》自2017年3月起实施;

4.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川北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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