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考须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为了更好地指导广大考生申请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方便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特制订本须知。考生在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的有关内容。
一、招生学科与导师
2017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招生目录。博士生招生是按照导师进行招生,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将根据导师招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仅供参考。考生报考前需与导师联系,确认是否有名额招生。考生可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网站、报考院(系)网站、哈工大教师个人主页以及哈工大研招网(http://yzb.hit.edu.cn,下同)查询报考导师的个人简介、研究方向和联系方式。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外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工程硕士、MBA、EMBA和MPA等),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招生方式
1.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我校鼓励理、工学科推免生进行直接攻博,直接攻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在相关政策上学校给予特别考虑。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阶段,我校2017年直接攻博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接收2017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研院发[ 2016]48号)。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第一学年为硕士学籍,第二学年转为博士学籍。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17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研院发[2016]49号)。
3.推荐攻博
推荐攻博是面向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取得推荐攻博资格的学生需继续按硕士生培养计划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在按时获得硕士学位和硕士毕业证书后,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推荐攻博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17年推荐攻博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研院发[2016]49号)。
4.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优秀考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我校不再安排普通招考的博士生招生方式,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每年度进行两次,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为面上招生。第二次在春季学期进行,为补充招生。2017年第一次“申请-考核”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研院发[2016]50号)。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于12月初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