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参加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参加工程(除项目管理领域)、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金融、会计、翻译、药学、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国际商务、体育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六)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
1.符合(一)中第1、4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与我校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的工作不少于4年(2013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2015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在职人员;
3.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
4.我校接受单独考试报考的学院和专业为:经济与贸易学院“087100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报考者一般应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招生人数与考试科目设置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5.“强军计划”报考条件应满足上述第1条和第2条,报考资格和专业均由各大战区、军兵种审核批准。
(七)参加“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考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期间(含当年录取并保留学籍的大学新生)参军入伍服兵役,或完成学业后(含应、往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服兵役,现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其报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必须是普通高校的(不含成人教育、自考和非学历教育学生)应届毕业或往届毕业生(不限制毕业年限)参军入伍退役的(先入伍退役后读大学毕业的,视为普通社会考生,不在计划范围内);
3.必须是士兵(不含军官)服兵役(包括义务兵役、志愿兵役),且必须有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4.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5人,届时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详细的报名办法请按照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的公告执行。
四、初试科目、初试时间及准考证发放
(一)初试科目
详细的初试科目设置请见我校各招生专业目录。
(二)准考证发放
2016年12月15日-26日,所有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考场安排等情况,并在考试当天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三)初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进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将于2017年2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上公布。届时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校不再另寄成绩通知单)。
五、复试和体检
我校为教育部授权自主划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报考人数、招生计划数、考生初试成绩水平和学科基本要求,以宁缺勿滥为原则,按学科、类别确定各类最低复试分数线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各学院还可根据报考本学院考生的总体情况,在不低于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或具体学科(研究方向)的成绩要求,总分与单科同时满足分数线要求者方可参加复试(特殊情况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参加了2016年我校学术夏令营和MBA等专业提前面试的考生,其复试、录取资格按照学院的公告执行。
我校将于2017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上公布最低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复试成绩权重为40%--60%。复试成绩由各学院在现场或网上公布,我校不再以书面方式寄送。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计算机操作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届时详见各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各自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时交学院存档。
5.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报考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北校区医院或南校区医疗保健中心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