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至少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建筑设计”可多于3小时,但不超过6小时)。
各专业的具体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下载准考证
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3、初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0日9:00-15:00进行。
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3、复试地点、时间
初试合格者,我校将发出通知,告知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具体地点。
复试时间:2017年5 月上旬。
五、录取与学费
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6月下旬寄发考生本人。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研究生收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其他事项
1、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 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 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本单位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
2、“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hnu.cn)将及时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初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信息为准。
3、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麓山门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2856
图文传真:0731-88822863
网址:http://yz.hn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