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的要求
根据国家招生政策,以上两种考生在复试通过后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90分钟,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方可录取。
(三)复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具体安排
复试具体安排待定,将通过复试通知形式另行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在复试工作前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内容包括:
1.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阅读考生的材料和面谈的方式进行,从而掌握考生在攻读硕士研究生以前的政治表现、思想情操和工作等情况。
2.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因此对通过复试拟录取者,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调往我校研究生处,再由研究生处组织各学院负责人集中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3.人事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复试合格考生,根据相关文件,考生应于复试后到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领取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时间前返还所在单位审批同意的协议,最终录取
形式以协议为准,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六、体检
所有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经研究决定,学校委托附属红旗医院体检科负责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的体检工作。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做空腹准备。上午体检者请勿吃早餐,下午体检者请勿吃午餐,在体检日前,应注意清淡饮食,不做剧烈运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予录取。未在我校进行体检的复试考生和未进行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调剂工作
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工作主要由两部分组成:调入或调出。调入前提为符合黑龙江地区初试资格线且招生专业合格生未满,调出前提为符合调入地区分数线。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初试上线情况,拟定我校各学科(专业)调剂名额;
2.调剂严格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调剂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3.拟在一级学科范围内并在本单位内调剂复试的,由我校自行决定;跨一级学科专业范围调剂复试的,须以书面报告形式写明理由,并报研究生处批准;
4.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
5.不同学位类别考生的调剂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6.外校调剂到我校参加复试的,须经研究生处批准。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未经审批同意,不得调剂复试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调剂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未在网上填报的调剂考生不予录取;网上接受录取后,其试卷应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我校,逾期未调入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7.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复试,复试标准按统考生标准执行;
8.对于复试不合格的上线考生,考生本人提出申请, 经研究生处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转出。
八、复试通知
1.由研究生处统一发放《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书》,考生可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了解相关情况。通知书内容应包括该考生参加复试科目名称、复试内容(外语笔试、听说面试及专业课笔试、面试),复试时间、地点等;复试通知也可由研究生处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2.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本办法的第五条准备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并到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填写并打印《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和《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考生需持以上两表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九、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外语笔试50分、听说能力面试50分+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100分),不足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2.复试中外语成绩不足60分者,(笔试不足30分+听说不足3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4.在复试中政治思想道德审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5.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要求的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研究生处在复试后3天内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备案。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到各授权学科所在招生学院的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并摄像,全面、有效地监督复试工作过程,对复试工作不规范的方面及时给予纠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实施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进一步加大透明度,保证考生及时了解情况。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公布复试成绩后的一天内,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进行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投诉办公室设在学校纪检委。
十一、录取
1.按照教育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待录取。对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根据实际情况并请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同意后,学校内部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可作适当调整。
3.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实行优先录取。
4.根据待录取名次顺序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并依据确认情况依次录取。
5.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教育部批准才能进行录取。
6.我校将按照2017年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精神确定考生录取类别及学费收缴。
7.学校确定录取后,将于当年6月中旬左右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二、招生政策咨询
1、牡丹江医学院主页:www.mdjmu.cn (点击机构设置后进入“研究生处”)
2、联系电话:0453-6984041;联系人:冯老师;
3、邮编:157011
本方案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并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备案。
牡丹江医学院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