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收取复试费:
①复试费150元/人;②加试的考生还须缴纳加试费100元/每人。
(4)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到校后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在3月13日-15日上午空腹参加体检,地点:B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5)复试构成及时间安排:
3月15日上午9:00~10:00; 安排组织考生进行专业笔试。(40%)
3月15日下午14:00开始; 英语口语和专业综合面试。(60%)
(6)笔试内容:基础化学或基础生物化学;同等学力加试见招生目录。
(7)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以及英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等。
(8)其他说明:
(A)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①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②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③体检不合格者;
④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低于60分者。
(B)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结果。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最终录取名单后,给考生发调档函、或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等。
(C)考生最终考试成绩 = 初试总成绩/5×50% + 复试总成绩×50%;
(D)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023-65678452。
四、调剂
1.校内调剂:具体细则见《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校外调剂:我校全日制专业原则上不接收校外调剂。
五、录取工作
1、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开始,实行全收学费制度。我院根据所有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确定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学业奖学金等级遵照从高分到低分、且属于非定向的全脱产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分配(根据国家政策,少高计划和强军计划享受A等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在新生缴费报到注册后再另行发放。所有拟录取的非定向的全脱产学生均获得同等助学金。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将根据研究生的成绩和科研情况在每年9月份评定。
2、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市招办、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3、2017年6月发录取通知书。非定向考生必须是人事档案已调到学校审查合格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定向生必须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7〕8号)”相关规定执行。此细则由药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678470.
重庆大学药学院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