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药物所2017年博士招生复试流程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分组
考生按照所报考的学科专业分别参加以下专家小组的复试:
1.药物化学组
2.药理学组
3.药物分析学组
三、复试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审查合格、参加全部初试科目考试且成绩符合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由复试小组负责,考生报告硕士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或目前正在从事的科研项目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主要考察考生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独立创新的能力,英语运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
五、复试要求
1.每人报告时间20分钟,提问20分钟(含英语和综合能力等的考察)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报告采用多媒体投影方式,请事先作好PPT准备。
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4月26日上午9:00;
地点:上海祖冲之路555号,中科院上海药物所研究生教室。
七、复试需提交的材料
复试报到时应携带本人准考证,同时交验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应届生交验身份证和学生证)。
八、录取规则
1.所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察考生复试成绩、硕士生阶段的学习和科研成绩、工作业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在招生工作全部结束后以上网形式对外公布一周。
九、复试考生的食宿自理。
十、投诉电话:021-50805910
中科院上海药物所研究生教育处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