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关于申请“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博士招生学院:
为加快新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新疆教育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教民[2014]4号),教育部决定2015年起实施“985工程高校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以下简称“援疆博士师资计划”)。该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定向新疆高校就业。2017年,教育部安排兰州大学为新疆大学定向培养师资计划2名、新疆农业大学定向培养师资计划1名。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定向高校 |
所需博士二级学科名称、代码 |
培养层次 |
需求人数 |
备注 |
新疆大学 |
不限 |
博士研究生 |
2 |
|
新疆农业大学 |
基础数学 工程力学 公共管理 |
博士研究生 |
1 |
1.硕士、博士均为同一专业; 2.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3.新疆籍学生优先。 |
备注:援疆博士师资计划不占学院已下达招生计划。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
(1)志愿博士毕业后到定向高校任教的考生;
(2)已按《兰州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报名并参加各环节考试;
(3)最低分数线要求:外国语40,其他科目50。
2.材料提交
有意报考“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的考生于2017年5月11日17:30前,将经招生学院审核同意的《兰州大学“援疆博士师资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交到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汇总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3.定向高校审核
定向高校根据各自人事相关制度,审核考生信息,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名单后经兰州大学公示拟录取名单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在学期间及工作相关待遇参见定向院校《“援疆博士师资计划”招生宣传材料》或咨询定向院校。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