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博士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工作办法。
第一条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加强管理,作好服务。
第二条 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等相关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起草、报批和公布我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组织相关学院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3.各相关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或科教部(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各相关学科(专业)教研室组织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组长一般由教研室主任或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4位(含4人)以上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组成复试小组,(如本学科博导数不足5位,应由该学科其他教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一位复试小组秘书,协助完成复试工作,秘书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本学科硕士生导师担任。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小组需在复试全过程中进行录音、录像,并做好录像资料的保存。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5.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6.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三条 初试分数线
外国语成绩(英语50分、日语48分),初试总成绩175分。
第四条上线名单和复试名单
上线考生按导师名下初试总成绩排名,复试差额比例为1:3(即前三名)获得复试资格,未获得复试资格的上线考生获得调剂资格(详见附件2)。
第五条 复试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
第五条 复试内容和方式
考生携《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参见附件3)参加复试。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知识和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查,总分150分满。考核均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每名考生复试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必要时,由研究生院采取其它形式对考生进行进一步考查考核。复试不及格者和(或)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45分)
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知识和能力(75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学科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基础能力考察,侧重知识掌握的深入性和广泛性;考察对学科的整体认识。
3.综合素质(30分)
考核考生职业兴趣、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人文素养、以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含硕士阶段学习情况、论文、科研、获奖和专家推荐意见审查情况。
4.政治思想品德考查(是否合格)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诚实守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