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全体研究生: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医校办〔2016〕1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秋季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提出助教、助管、辅导员助理等用人计划。助研岗位计划由导师根据课题研究情况设置,并报其所属部门同意。
2.各相关部门按照岗位实际,制定符合岗位工作要求和研究生学习特点的设定岗位遴选条件。
二、用人部门范围
学校党政群等职能部门、教辅科研及院部等部门。
三、时间安排
1.2017年7月6日前,各申请用人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计划申请表”(表一)并报研究生院。
2.2017年7月14日前,研究生院汇总各用人部门岗位计划,填写“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计划汇总表”(表二),并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确定各用人部门岗位指数。
3.2017年9月12日前,研究生院公布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指数、工作内容和遴选条件。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审批表”(表三),向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各用人部门组织遴选后,填写“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遴选结果登记表”(表四)报研究生院。
4.2017年9月18日前,研究生院公示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人选,无异议后,被遴选的研究生前往用人部门接受培训,正式上岗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四、工作要求
1.各用人部门按照《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设置专人负责本项工作。
2.各用人部门要加强对承担“三助一辅”工作研究生的培训、考勤和考核,按照文件规定时间提交“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表(表五)。
3.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每月计发1次。助教、助管、辅导员助理岗位津贴由研究生院发放,助研岗位津贴由项目主持人按照规定执行。留存发放单据交研究生院备案。
相关表格请到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联系人及电话:孙红丽,6980179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