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医科大学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要求,为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逐步建立“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现将《福建医科大学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福建医科大学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修订)》(闽医大[2013]40号)同时废止。
福建医科大学
2017年7月20日
福建医科大学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
博士学位的办法
为激发硕士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创建硕士研究生快速成才的平台,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硕博连读”)的办法。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对象:我校进入第二学年的统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须经其定向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2.思想品德: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科研作风,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合格,无补考课程,其中第一学年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达80分以上;已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4.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二、选拔办法
1.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2.研究生需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硕博连读资格审查表”,经导师推荐,所属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
3.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根据当年相应的博士招生文件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
4.考核专家组以面试的方式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知识、外语及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察申请人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
5.考核达到要求者,经学校审批同意,录取为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未能被录取者,继续按硕士生培养方案培养。
三、培养与管理
录取硕博连读考生须继续完成硕士二年级的学习任务,按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培养;于当年9月转入博士阶段学习,此后按培养博士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培养。
四、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按照《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果毕业论文答辩时,答辩委员会认为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要求,可以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