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导师资格及招生资格复核通知
各二级单位、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及全体导师:
根据《辽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辽医院字[2011]275)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级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现进行2017年度导师资格复核工作,请各二级单位、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组织相关教研室(科室)做好相关材料的填写、审核和上报工作。因未参加此次导师资格复核或未按照规定填写上报复核材料而造成当年不能招生的后果自负。因填报数据不真实或造假将暂停招生资格或取消导师资格,相关二级单位/基地缩减招生名额。请相关部门和导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组织所有在任导师(指具有导师资格的在岗导师和符合延返聘条件的正在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核评价表》和《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核汇总表》。
二、各二级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对《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核评价表》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各二级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上报材料并于2017年9月7日16:00点前上报以下材料:
1.《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核评价表》和《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核汇总表》电子版。
2.《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核汇总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电子版。
3.上述材料发送到xwb_ly@163.com。
四、填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1、年龄:原则上至2017年7月1日不超过57周岁。
2、科研项目:近五年(2012.9.1——2017.8.31)获得的国家级项目,提供项目编号、名称、起止日期、批复文件;省部级项目提供项目批复文件电子版,批复文件请附在附件1后。
3、发表论文:统计近三年(2014.9.1——2017.8.3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辽宁医学院2013年期刊分类表 (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14.9.1——2016.6.30发表的文章按此分类表)和《锦州医科大学2016年期刊分类表 (2016年7月1日起执行)》(2016.7.1以后发表的文章按此分类表)发表的三类以上论文。SCI论文需要提供pubmed全文网址链接及检索证明的扫描件,三类论文需提供CNKI或万方数据库全文网址链接,以备审查。
4、《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核汇总表》内关于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后能否发表SCI论文将作为重要参考指标,请导师认真填写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各导师需上报材料:
1.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核评价表电子版。
2.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核汇总表电子版。
3. 相关支撑材料扫描电子版(附“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核评价表”之后,放在一个Word文档里)。
4.将以上材料上报至各二级管理部门由管理人员上报至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范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416-4673699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7年9月1日